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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农业部: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流向可追溯 严肃查处使用无证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马立新    时间: 2016-8-9 12:57
标题: 农业部: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流向可追溯 严肃查处使用无证
       法制网北京7月28日讯 记者王开广 农业部今天发布的《关于加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监管的通知》要求,严把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生产准入关,坚决淘汰条件不达标的生产企业。加强对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获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,督促严格履行生产过程控制、产品出厂检验、包装标识、销售信息记录等质量安全管控制度,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、流向可追溯。



  通知明确,针对辖区内饲料经营门店加强监督检查,督促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经营者建立产品购销台账,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来源和去向信息。指导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经营者针对购买者建立“产品仅限于饲用”的告知制度。严肃查处购销无证无号产品或对产品进行拆包、分装、再加工、添加其它任何物质的行为,严肃查处使用无证无号产品、质量不合格产品的行为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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